Mainzer開啟的建築設計課 二○一九年七月。被Mainzer在台灣首件建築作品勾起好奇心的我們,在德國參觀包浩斯一百週年各地展覽的同時,走訪了位於法蘭克福近郊一處工業區的Mainzer設計基地。 行前做功課,知道Mainzer先後在英國中央聖馬丁藝術與設計學院(Central Saint Martins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),以及倫敦建築聯盟學院(Architectural Association School of Architecture)研讀產品設計和建築。一九九五年與友人在倫敦共同創立家具品牌「e15」(其名來自第一間工作室地址的郵遞區號),至今已滿二十五年,有多件設計作品獲得國際獎項肯定,並成為博物館永久收藏。也曾在紐約執業從事建築設計,二○○一年返回德國,成立Mainzer建築與設計事務所。 等坐下來與Mainzer面對面,換了不同角度切入詢問,是受了什麼或誰的啟發和影響進而選擇設計這條路,只得到他分享少年時期曾設計比基尼top,自己找工廠生產、銷售大獲成功的經驗。不同於有些侃侃而談的設計師,Mainzer對作品以外的「心路歷程」罕有回應,只知道家族中並無他人從事設計工作,所以他算是「異類」。 於是我們轉而詢問時代及環境養成,說起之前參觀包浩斯的感想。Mainzer語氣平淡地建議我們去看看一九二○年代在都市規劃暨建築師恩斯特.梅(Ernst May, 1886-1970)帶領下完成的新法蘭克福公共住宅開發計畫(Neues Frankfurt),以及斐迪南.克萊默(Ferdinand Kramer, 1898-1985)的作品。法蘭克福於我們並不陌生,但以前始終把這個城市當成旅途轉運站,未曾長時間駐足品味。至於兩位建築師和一個計畫,則是只聞其名不知其詳,從未細究。 我們重拾起學生時代的熱情,奔向Mainzer建議的建築書店,帶回相關導覽書、作品集和專書,重新擬定接下來的行程,決心找出Mainzer不願言明、希望我們自己發掘的答案。